前海巡隊員布置假私菸廠詐領檢舉獎金 涉3罪判刑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2日電)前海巡署偵查員饒男涉勾結私菸業者,製作虛偽筆錄詐領吹哨者獎金並獲取分紅,甚至布置虛假私菸廠自導自演前往查緝。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3罪,各判7年2月至9年不等徒刑。
根據判決書,饒姓男子自民國107年至112年擔任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偵防查緝隊偵查員,並在112年6月19日調至海巡署偵防分署花蓮查緝隊,因長年經辦查緝私菸酒業務,熟知菸酒管理法規定,若檢舉人曾受僱於被檢舉人,則可獲較高額檢舉獎金。
檢警查出,饒男於112年起「紅糖專案」期間在新北查獲私菸,但他明知該案檢舉人從未受僱於被檢舉人,卻在請領獎勵金回傳表上虛偽填載為「吹哨者檢舉」,藉此提高獎金比例,讓檢舉人溢領52萬餘元獎金。
另在「牽牛專案」中,饒男遊說一名在私菸圈打滾許久的蔡男檢舉其他私菸業者,協助饒男循線在113年4月查獲私菸逾60箱。私菸業者陳男為規避高額罰鍰,請求饒男讓專業舉手戶(頂替人頭)唐男到場受罰,並放走陳男、製作不實筆錄。
隨後饒男再度將檢舉人蔡男虛報為吹哨者溢領獎金,去年6月蔡男因他案入監,饒男還假借「偵辦案件」為由,將蔡男違法借提出監領取獎金,事後饒男則收受新台幣50萬元分紅賄賂。
在「小畢馬董專案」中,113年底饒男為提升查緝績效,夥同LINE暱稱為「法國人」及私菸業者等人,租用廠房並購入捲菸機、香菸半成品等打造虛假私菸廠。饒男製作不實檢舉筆錄後,再率隊前往假菸廠查緝,並找人頭在現場假裝被緝獲,詐領逾680萬餘元檢舉及查緝獎金,由饒男與同夥瓜分。
合議庭認為,饒男具司法警察身分,卻因貪圖績效與相關獎金,在3專案中詐領吹哨者檢舉獎金、收賄,以公權力中飽私囊,嚴重敗壞官箴,並使國庫蒙受鉅額損失。且饒男犯後僅坦承偽造文書,否認貪污收賄、圖利,且堅不透露「法國人」真實身分,態度難認良好,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3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8年6月及9年。可上訴。(編輯:林恕暉)11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