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再發起禁山豬吊公投 交中選會1.2萬份提案書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3日電)動保團體2年前發起「禁止山豬吊」公投遭駁回,日前再度發起,今天將逾1.2萬份提案書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呼籲停止山豬吊的無差別傷害。
台灣動物共生聯盟、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等動保團體在35天內募集逾1.2萬份提案書,上午送交中選會,呼籲停止山豬吊的無差別傷害。
台灣動物共生聯盟指出,山豬吊以金屬繩索搭配彈簧續壓裝置束綁動物肢體,具有無差別誤捕、斷肢及致死風險。台灣動保法與野保法已禁止獸鋏,且未因農損防治或狩獵需求設例外,理由正是其非選擇性捕捉與嚴重傷害風險。山豬吊具有同樣風險,法律卻只管「使用」、不管「源頭」,主管機關在動物傷亡後往往無法查緝。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說,山豬吊問題存在多年,野生動物、犬貓甚至保育類動物持續遭到誤捕、斷肢死亡。政府一方面承認這類工具具高度傷害風險,另一方面卻以「原住民族狩獵需求」與「農損防治」為由無法全面處理,等於把政策責任推給原住民族與農民。
動保團體提出2個訴求案,一案是山豬吊從使用到流通全面禁止,並將持有納入,避免未使用或販賣就無法查處的漏洞;另一案是修正動保法,從源頭禁止製造、販賣、陳列及輸出入,使其逐步退出市場。
台灣動物共生聯盟說,這2案均不否定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與權利;以樹竹藤麻等天然材質製作、不含金屬與彈簧續壓裝置的傳統獵具,不在禁止範圍。保障狩獵權,不等於國家必須保障某一種獵具的製造與供應。
另外,台灣動物共生聯盟認為,農損防治也不該只靠傷害性陷阱。政府應擴大電圍網、圍籬、防護網罩與智慧監測,並建立農損通報、現勘與補償機制等完整配套。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說,2年前,同樣提出以「禁止山豬吊」為核心的全國性公投,最終遭中選會駁回,行政法院也採取極度限縮「創制」的解釋。不過,公投是人民在代議政治之外行使創制權、對重大公共政策直接表達意見的管道,中選會不應以過度限縮的解釋,實質決定人民「有沒有資格投票」。
動保團體要求中選會受理提案,將「禁止山豬吊」公投交由全民決定。(編輯:李錫璋)11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