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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鯉魚潭禁載客小船營運 縱管處預告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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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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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鯉魚潭禁載客小船營運 縱管處預告訂草案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1日電)花蓮鯉魚潭日前發生天鵝腳踏船翻覆男童溺斃案,縱管處自3月5日起要求載客小船及天鵝船暫停營業,近日預告訂鯉魚潭水域禁止船舶航行事項草案,以完備程序,若重新開放將再修正。
花蓮鯉魚潭春節期間發生天鵝腳踏船翻覆,造成9歲男童溺斃,為確保遊客的遊憩安全,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依據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公布自3月5日起,載客小船、水上腳踏車(天鵝船)暫停在鯉魚潭的營業行為,業者在取得主管機關相關許可、檢查合格才具有營業條件。
縱管處8日預告訂定「鯉魚潭水域禁止船舶航行事項」草案,除執行研究調查、安全戒護及救援船舶外,禁止船舶行駛於鯉魚潭水域,違者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預告期30天,最快5月上路。
縱管處長許宗民對中央社表示,3月5日已召開會議,基於遊客安全考量,先以公文通知載客小船、水上腳踏車(天鵝船)業者暫停在鯉魚潭的營業行為,而公文屬於較快速的行政通知,這次預告訂定草案則是讓民眾及外界了解相關行政作為,補足行政流程的公告程序,但相關管制措施已自先前延續執行至今。
許宗民指出,未來若恢復營運,將再另行公告並調整相關規範。
在浮具(天鵝船)部分,許宗民指出,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航港局及縣市政府,依自治法規辦理,業者只要取得其中一方的檢查合格證明,並檢附救生員配置、保險及救生衣等相關安全文件,即可申請恢復營運。
至於載客小船,許宗民表示,因航港局每年均有檢查制度,業者須先取得營運許可後再提出申請,而針對載客小船恢復營運一事,相關單位正努力協助,包括討論水域如何劃分以進行營運,但仍需召開會議研議。(編輯:李亨山)11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