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平通報激增 教團籲輕重案分流引入第三方機構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15日電)台灣2023年爆發me too事件,立法院修訂性平三法後,校園性平事件通報案量激增。多個教師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公聽會建議,應採分流機制,重案嚴查、輕案分流輔導先行,並引入第三方公正機構調查、修復式正義,避免濫訴頻生。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行「『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校園性別事件、情感糾紛案件及情感教育展望與檢討」公聽會。
全國教師會理事李雅文表示,目前校園性平案件不分輕重、案案大辦,導致行政量能負荷過載、過度消耗教育資源並激化校園對立,且現行校園「投訴武器化」現象日益嚴重,導致教師不通報有事,通報也有事。
她建議,應建立通報前專業諮詢機制,落實通報後不等於立即調查並建立行政防火牆,讓行政務實分流,輕案回歸輔導。
台灣性平教育協會理事長王柏元指出,實務的困難之處在於對案情的明確定義及界定,例如A說有看到、B說沒有,案情該如何明確;若要採案情明確則需要有指引,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對於調查委員的專業分級培訓制度應更嚴謹。
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許莉甄表示,目前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制度已演變成文字獄,不僅調查事件,更在審查教學、恐嚇專業,制度設計已從保護學生變成有罪推定的審判,逼老師跑法院自證清白。
她指出,性平制度已嚴重擴權,惡質的有罪推定往往只聽申訴人的主觀心情,無視客觀的教學現場。未來修法應確立教學自主權受保障原則,調查、審議應納入相關領域專業人士,終結「有罪推定」採證慣例並區分教學瑕疵與性騷擾。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2023年台灣因metoo事件而修訂性平三法後,大專院校性騷擾通報量激增4成,案量暴增但量能不足,第一線承辦人員高達6成是兼辦,導致流動率極高,而量能不足所影響的是申訴人權益。
林月琴建議,可參考美國Title IX制度設計,每一校都有一名協調員來統籌、監督與協調性平申訴案件處理,並強調資源先行、尊重當事人意願,案件成立初期提供必要的支持措施,是否啟動調查需充分考量當事人意願。
列席的教育部次長朱俊彰表示,針對案件處理的簡易程序,目前已有在做處理,至於第三方調查、分級分流,教育部會做評估及調整,而保密義務已有在做研議。
至於人員部分,朱俊彰指出,教育部國教署跟學務司會做調查,如何用專案方式或引導學校編列經費來聘用專責人員;經費方面,教育部是有補助,但也要學校有編列相關經費,在不排擠學校既有經費負擔,教育部會來調查及適度調整,並跟地方政府合作。(編輯:林克倫、翟思嘉)11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