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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寺廟洗碗衝突撲倒同修撞頭不治 僧侶一審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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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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汐止寺廟洗碗衝突撲倒同修撞頭不治 僧侶一審判10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新北市汐止區一間寺廟陳姓僧侶因洗碗與同修王姓僧侶起衝突,將王姓僧侶撲倒導致後腦勺著地昏迷,送醫後不治;士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今天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陳姓僧侶10年徒刑。
判決指出,陳、王均為新北市汐止區白雲寺同修的僧侶,共同負責寺內廚房伙食、清潔勤務;陳姓僧侶於民國113年4月9日6時許,在白雲寺與王姓僧侶因廚房環境清理發生爭執,將王姓僧侶推倒。
王姓僧侶爬起來後,陳姓僧侶又將王姓僧侶撲倒在地,王姓僧侶因而向後倒下、後腦勺著地並短暫失去意識,並於恢復意識起身用餐後返回臥室。
判決表示,當天上午11時許,白雲寺其他僧侶發現王姓僧侶倒在臥室地上昏迷不醒,隨即通知救護車將其送至三軍總醫院救治,但王姓僧侶仍於同年4月17日下午4時47分許,因頭部外傷及顱腦損傷而死亡。
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依刑法傷害致人於死罪嫌起訴陳姓僧侶,並移送士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士院認為,陳姓僧侶所為,確實出於對被害人的傷害故意,因而致被害人死亡,依刑法傷害致人於死罪量處陳姓僧侶有期徒刑10年。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