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濃盜採案僅收到25萬罰鍰 市府:其餘全送強制執行
(中央社記者林巧璉高雄24日電)國民黨高雄市議員許采蓁23日在質詢時追問到美濃盜採砂石案,市府目前僅收到25萬元罰鍰,引發熱議。高雄市府表示,逾期未繳交罰鍰者,已全數依法送強制執行。
美濃盜採砂石案再次引發關注,許采蓁昨天在議會質詢追問經發局目前收到多少罰鍰,經發局長廖泰翔答詢,專案小組成立後每週定期巡檢,實際裁罰金額部分,收繳率2%、金額25萬元,犯罪集團可能用人頭租地或盜採,不容易從人頭、租用人取罰鍰。
許采蓁今天說,農地被挖成峽谷,市府卻對違法者束手無策,高額罰單看似嚴厲,實際上卻形同虛設;若政府只會開單做樣子,等同讓不法分子逍遙法外,再高罰單也沒有嚇阻力。
經發局透過新聞稿表示,去年起查獲以來皆審慎受理,跨局處嚴格依土石採取法、區域計畫法、廢棄物清理法加重裁罰,並主動移送檢方調查偵辦,橋檢已起訴包含地主、幕後金主、涉及竊盜竊佔土石犯罪行為共犯。
針對坑洞回填整復,市府強調,要求地主及其他義務人依廢棄物清理計畫完成清理,並限期提送回填土方計畫,並再次重申,農地恢復原狀費用不會由全民買單。
經發局指出,自去年度經警察局通報或1999市民檢舉美濃盜採案件,計查8處遭盜採土石農地,市府各局處依土石採取法、區域計畫法、廢棄物清理法加重裁罰,裁罰合計超過6000萬元罰鍰。
經發局表示,今年截至3月,依據「土石採取法」累計收取罰鍰共25萬2271元,而逾期未繳交罰鍰者,市府已全數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名下財產。
經發局以美濃新吉洋盜採案說明,市府去年1月查獲即列管,同年3月裁罰100萬元;4月稽查發現坑洞擴大,隨即於6月主動依區域計畫法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加重裁罰200萬元,8月再與檢調聯合查緝,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行為人去年已遭收押;9月再依廢清法、土石採取法及區域計畫法合計加重裁罰1430萬元,全案累計裁罰金額達1730萬元。
經發局強調,任何破壞國土、違背公共利益犯罪行為,市府絕對嚴懲嚴辦、決不寬貸,目前已聯手檢調,針對新型態砂石盜採共犯結構,進行大規模掃蕩,且同時促請中央機關修法納入刑責;行政院正在審查去年10月經濟部預告的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增訂至少5年以下刑事責任。(編輯:陳仁華)11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