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宸佑淪中共白手套製播節目又行賄 檢方求刑12年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6日電)中天記者林宸佑涉收受境外勢力資金製播特定議題影片,包括反罷免、攻擊特定政治人物,更當白手套行賄6名現退役軍人。橋檢依反滲透法、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合併求刑12年。
檢方調查,林宸佑透過經營的YouTube頻道「馬德有事嗎?」,與網路暱稱「黃厄蘭」的中國籍人士合作,依指示鎖定去年7月26日及8月23日投票的兩波立委罷免案,製播「戳破綠共六大陰招」、「大罷免大完封」等抨擊特定政黨與政治人物影片。
影片議題包括反罷免、台美關稅、綠營市長初選等,林宸佑除事前會將講稿傳給「黃厄蘭」審核,後續也會將影片流量截圖回傳請款。每部影片根據流量收取不等量泰達幣,其中某支談論民進黨台南市長初選影片,更一次收取2000顆泰達幣,報酬最高。統計林宸佑靠製播節目共收取4325顆泰達幣,約價值新台幣13萬多元。
不僅如此,林宸佑自民國112年間起,還將名下5個銀行帳戶提供給境外勢力,作為行賄國軍資金通道,且每次轉帳都能從中抽取新台幣數百元不等報酬,藉此掩飾犯罪所得洗錢,初估從中獲取不法所得約16萬9493元。
檢方指出,林宸佑雖承認有轉匯行賄軍人,但辯稱不知道資金來源是境外敵對勢力;接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製播節目部分則也已認罪。
檢方求刑部分,林宸佑犯罪事實包括接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製播節目,影響國內輿論走向、另接受境外敵對勢力資金協助行賄軍士官。前者行為涉犯反滲透法,具體求刑5年。但因犯罪接續時間相近且目的一致,法律上視為涉犯1次反滲透法。
至於接受境外敵對勢力資金,以虛擬貨幣協助行賄軍士官,其行為則涉犯反滲透法、貪污行賄、洗錢共3罪,此犯罪行為在法律上則從一重論處,也就是以3條罪名中最重刑度的論處,為求刑最重的7年。林宸佑兩個犯罪事實各被求處最重5年、7年,由於犯意、行為皆不同,檢方請予分論併罰,最重求刑12年。(編輯:黃名璽)11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