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修法擬刪勾串羈押 劍青檢改:禍國殃民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立委推「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擬刪勾串羈押事由。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今天表示,草案內容護航罪犯,壓縮第一線辦案人力時程,根本禍國殃民,黑化台灣。為守護法治底線,籲請全民共同監督。
劍青檢改指出,民眾黨去年提案,修法刪除「羈押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事由,輿論爆炸,一時「偃旗息鼓」。此次提案竟「改換門庭」,改由其他委員提案,但不敢直接刪除,文字變個花樣,改成必須:「已有明確具體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行為」才可以羈押,實質上架空本款勾串事由。
倘若修法成功,罪犯只要主張「沒有被抓到實際勾串的直接證據」,就不可以羈押。草案看似保障人權,其實就是架空本款,從司法實務上澈底廢掉。
劍青檢改表示,犯罪偵查階段,蒐證尚在進行,證據資料和罪犯辯解都仍在浮動之中,這與已經起訴不同。偵查中為了找出真相,當然需要維護一個足以讓真相浮出的客觀空間與環境,因此才有「防止勾串之虞」的羈押設計。
串證羈押的目的,不僅是避免既存的串證,更是為了防止未來可能發生滅證或勾串的危險(風險),草案竟強行修改為「結果犯」,修法邏輯更是不通,愚蠢至極,倘若罪犯勾串鐵證如山,那他們都已經勾串完畢了,是不是還可以抗辯已無羈押必要了?
劍青檢改指出,修法「指鹿為馬」,刻意將「搜索現場秩序維護」無限上綱為「逮捕行為」,架空警方處理時間,不給任何配套。
警方實務上,搜索現場動輒4、5個小時,較大型的詐騙廠房或販毒船艙,或是如創意私房等兒少性剝削組織,現場電腦更須當場鑑識,否則可能遭遠端刪除,此類性影像犯罪等高度數位化證據,搜索時間較傳統犯罪更長,從執行搜索完畢,到扣押目錄清單的清點完成,可能早已超過10幾小時,若因修法受限時效導致倉促搜索而證據滅失,損失的是全體善良老百姓。
劍青檢改表示,目前搜索實務上,發生了應當以現行犯逮捕,或者拘提的情況,或者警察有實際壓制犯嫌人身自由不令離開的行為,原本就會認定為逮捕並起算24小時,運作上根本沒有問題。縱使真有警察提前壓制罪犯人身自由,而警察逮捕起算時點認定太晚,這屬於個案問題,司法實務仍會採有利被告的算法。
劍青檢改認為,民眾黨版看到黑影就開槍,直接把「搜索現場秩序維護」無限上綱到「人身自由逮捕」,最離譜的是,草案竟然以「警察有沒有口頭告知」來認定「已經逮捕」,並一律要求起算24小時。此等修法,不僅違背法理和實務,更蔑視警方實務上極端壓縮人力時間的資源困境,且毫無任何配套措施。此等草案,再次證明台灣罪犯權益獨步全球。
劍青檢改強調,在現行刑事訴訟法運作下,被告的人權早已遠超過被害人的人權,此次提案完全悖離法理,更會加速黑化台灣,禍延子孫,提案理由也是毫無實據、毫無理據、毫無數據的胡謅瞎扯,看到黑影就亂開槍。籲請部分政黨與立法委員,不要只為圖個案解套,成為犯罪集團與詐騙集團的幫兇。(編輯:張銘坤)11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