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至15.15萬 237萬人受益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25日電)為減輕婚育家庭負擔,行政院通過所得稅等3項修法,今年起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至新台幣15.15萬元,明年5月報稅即可適用,預估全台237萬人受益,減稅利益約80億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所得稅法」第17條、第126條修正草案、「房屋稅條例」第5條之1、第6條修正草案及「土地稅法」第17條之1、第19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志忠今天於賦稅署例行記者會表示,本次修正「所得稅法」,明定自今年1月1日開始,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修法前每人免稅額為10.1萬元,修法後每人免稅額增至15.15萬元,較修法前增加5.05萬元。
依所得稅稅率5%至40%計算,修法後每人減稅金額會落在2525元至2.02萬元之間,預估全台將有237萬人受益,減稅利益約80億元,待完成立法程序後,民眾明年5月報稅時即可列報減除。
根據財政部試算,若是租屋自住、育有1名6歲以下子女的雙薪3口之家,修法後疊加適用免稅額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15年度免繳稅門檻為年所得140.95萬元,較114年度增加9.05萬元;而若是租屋自住、育有2名6歲以下子女的雙薪4口之家,免稅門檻為178.6萬元,較前1年度增加14.5萬元。
另對跨黨立委分別提案修法,主張調高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或放寬相關規定至18歲以下子女適用。李志忠說明,將持續進行溝通協調,盼共同支持行政院版修正草案。
此外,在財產稅方面,李志忠表示,修正「房屋稅條例」及「土地稅法」則是授權地方政府對新婚2年內、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婚育家庭成員持有的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及其坐落土地,得再予適當減免其房屋稅及地價稅。
根據財政部試算,新制將待各地方政府完成房屋稅及地價稅自治條例修法起實施,預計將有100萬戶以上受益,減稅利益約50億元至75億元。
李志忠補充,少子化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面對的課題,相信各縣市政府在獲得法源依據後,會視轄區內婚育家庭的需求,協力面對此議題。(編輯:林淑媛)115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