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團結法引國際反彈 美日歐盟聯合國齊聲譴責
(中央社華盛頓/東京/布魯塞爾1日綜合外電報導)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今天起生效,外界擔憂這將讓中國國內少數民族承受更大壓力,並為北京跨國鎮壓行動提供法律依據,美國、日本、歐盟與聯合國紛紛發聲譴責。
「日經亞洲」(Nikkei Asia)報導,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3月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通過,內容包括序言及65條條文,旨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這引發民主國家與人權倡議人士高度警覺。批評者指出,該法不僅替壓迫少數民族語言、文化及傳統權利的現行政策披上合法外衣,還允許中國當局在境外執行這項法律。
民族團結法第63條載明,任何「境外組織和個人」若針對中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另一項條文規定,所有中國公民都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堅決反對外部勢力以「民族、宗教、人權等藉口」對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進行干涉。
美國聯邦眾議院「美中戰略競爭特別委員會」(House Select Committee on China)主席穆勒納爾(John Moolenaar)6月29日發布聲明指出,民族團結法顯示「中共的殘酷與偏執變本加厲」。
穆勒納爾警告,北京打算利用該法「繼續騷擾、恫嚇住在中國境外的異議人士」,同時將其壓迫少數民族的行徑「合法化」。
美國之音(VOA)報導,6月26日,美國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與班克斯(Jim Banks)、民主黨聯邦參議員羅森(Jacky Rosen)和默克利(Jeff Merkley)聯合提出跨黨派決議,譴責民族團結法。
他們表示關注該法對藏族、維吾爾族、蒙古族及其他族群在權利、自由與身分認同方面的影響,並呼籲北京「停止侵權行為和跨國鎮壓行動」,因為這類行徑「破壞美國主權,且威脅美國境內民眾的安全與自由」。
匡希恆談到,這是北京長期以來抹去少數民族文化身分的進一步升級行動,且為中共「恐嚇身處中國境外且勇於批評的人士提供藉口」。
他還強調,美國作為自由世界領袖,必須堅定支持被迫害人士,並表明「不會容忍中共輸出鎮壓行動、噤聲揭露人權侵犯的人、侵蝕美國主權等行徑」。
美國男星李察吉爾(Richard Gere)6月28日也在「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發表文章,題為「中國『民族團結』法意味著無國界鎮壓」(China’s ‘Ethnic Unity’ Law Means Repression Without Borders)。
日經亞洲報導,日本自民黨眾議員古屋圭司昨天在記者會上指出,民族團結法具有域外管轄性質,「民主國家絕對無法容忍這項法律的內容」。
古屋圭司是日本維吾爾議員聯盟會長,也是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的核心幕僚。
自民黨參議員山谷惠里子兼任日本西藏議員聯盟及支援南蒙古議員聯盟會長,她提到自己對民族團結法「用詞模糊」且可能影響日本言論自由感到擔憂。
日本4個議員團體昨天發表聯合聲明,譴責並要求廢除這項法律。這些團體包括支持維吾爾人、藏人及南蒙古人權益的聯盟,以及追究並因應中國人權侵害的聯盟。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克(Volker Turk)6月中旬在日內瓦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HRC)發表談話時,呼籲中國廢除民族團結法。
他說:「新的民族團結法恐進一步加深對語言、教育、宗教、文化、言論及集會等自由的限制,並懲罰少數民族和平行使權利的行為。」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4月也通過決議,「強烈譴責」並呼籲撤銷民族團結法。
歐洲議會表示,該法體現「中國的壓迫性同化政策以及對普世人權的侵犯,在西藏、新疆和內蒙古等地實施」,並指出該法要求教育、公共生活與媒體優先採用普通話(漢語)。
決議呼籲所有歐盟成員國暫停與中國的引渡條約,「保護居住在歐盟境內的受迫害者,以免他們在此法下遭到跨國鎮壓」。
決議也敦促歐盟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針對這項新法的相關責任人啟動歐盟全球制裁機制(EU Global Sanctions Regime)」。(編譯:洪培英)11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