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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限制變裝皇后公開表演 美聯邦法官再判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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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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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限制變裝皇后公開表演 美聯邦法官再判違憲
(中央社休士頓26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一名聯邦法官昨天再次阻止德州限制公開變裝表演的法律,並二度裁定這項在共和黨占優勢州通過的立法,侵犯了美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德州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希特納(David Hittner)在判決書中寫道:「對於那些認為本案所述活動令人反感的人來說,解決方案相對簡單…不要參加即可。」這是希特納第二度認定這項措施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
路透社報導,這項名為「德州參議會第12議案」(Senate Bill 12)的立法先前曾於2023年遭希特納否決,但在上訴期間獲准於2026年生效。
希特納在裁決中指出,這項法律「因定義含糊而違憲」,並補充表示,從桃莉芭頓(Dolly Parton)、「貓王」艾維斯普里斯萊(Elvis Presley)到麥莉希拉(Miley Cyrus)等表演者,如果他們的表演被視為「具有性暗示」,都可能面臨處罰。
德州檢察長派克斯頓(Ken Paxton)的辦公室曾為該法辯護。這項法律禁止在公共場所或18歲以下未成年人可能目睹的場所中,展示「利用配件或假體誇大男女第二性徵的性暗示動作」。
目前正在競選聯邦參議員的共和黨籍派克斯頓批評這項裁決是「一項嚴重錯誤的決定,不僅危及我們的下一代,更是對德州價值觀的冒犯」。
反對人士則批評這項法律適用範圍過於廣泛,且意圖明確針對LGBT(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表演者。
代表原告的德州美國民權聯盟(ACLU of Texas)資深專任律師克羅斯特伯(Brian Klosterboer)透過聲明表示:「今天的裁決證實了州議會試圖禁止變裝表演的舉措,自始至終都違憲。」
「變裝表演歷史悠久,是無數德州人快樂與解放的避風港,這項文化絕不會消失。」(編譯:李佩珊)11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