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擬要求為子女申請護照 父母須先自證身分
(中央社華盛頓1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總統川普政府限縮出生公民權再祭新措施,路透社得知的國務院指導原則草案顯示,未來父母要為子女申請美國護照,必須先提供自己的公民或合法移民身分證明。
目前,子女在美國出生的父母,在為子女申請護照時,只需證明親子關係並出示附照片的身分證件。他們會被要求勾選是否為美國公民,但無須提交證明文件。
國務院發言人皮戈特(Tommy Pigott)表示:「川普總統明確表示,本政府將捍衛美國公民身分的意義與價值,這一點毫無疑問,其中也包括確保護照審核程序完全反映此標準。」
國務院的提案若付諸實施,將要求所有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為子女申請護照時,出示公民身分證明,例如有效的美國護照或出生證明;或是提交移民身分證明,例如I-94表格或合法永久居留證。這些資訊將供政府用於判定子女是否符合新命令規定的公民資格。
川普大規模打擊移民,限縮出生公民權一直是優先目標。川普最初的行政命令規定,父母至少一人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子女出生時才能自動取得美國公民身分,但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上述命令違法,理由是牴觸憲法第14修正案的公民權條款。
根據草案,若父母其中一人在美國為外國政府工作、涉及詐欺或以商業交易取得公民身分,或被歸類為「敵國僑民」,其子女也將無法取得公民身分。
國務院在草案中寫道:「本單位將要求申請人提供父母資訊,以及父母公民身分或移民身分的證明文件,作為判定申請人是否適用第14418號行政命令的依據參考。」
第14418號行政命令係川普於8月6日簽署,其中禁止藉赴美生產而讓孩子取得公民身分的「生育旅遊」(birth tourism)。家長若是「以欺騙行為取得公民」,其子女也不得自動享有公民權。
川普8月6日的行政命令仍可能遭法院阻止。代表恐被剝奪公民身分的嬰兒提起集體訴訟的律師,已要求兩名不同的聯邦法官阻止最新命令生效。(編譯:屈享平)11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