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多食安罰鍰610萬元收不到 北市:強制執行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劉建邦台北10日電)國民黨北市議員柳采葳質疑,近3年多來食安稽查後有祭罰,其中新台幣610萬餘元成呆帳。衛生局今天表示,尚有37案待收繳,已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或催繳。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柳采葳發布新聞資料提到,衛生局從112年度至今年8月間的食安稽查,對不合格廠商開立3159.9萬元罰鍰,但累計高達610萬餘元收不回來成呆帳,惡意拖欠罰鍰的第1名是寶林餐飲事業,累積罰鍰350萬元,但實際強制扣押金額是0元,顯見市府公權力早已蕩然無存。
柳采葳說,黑心廠商透過歇業、脫產、更換負責人等方式逃避裁罰,甚至有透過分期付款拉長繳款週期,就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脫產。她要求市府建立重大食安裁罰與保全扣押機制,大幅縮短行政流程,讓罰款精準到位,確實達到嚇阻效果。
她表示,市府應跨局處連線黑名單,防堵負責人切割,整合局處資訊,嚴防廠商藉由變更負責人或親友掛名繼續販售黑心商品,全面封堵法規漏洞,並公開食安黑名單,建置台北市食安累犯地圖,並直接列入公共採購與政府補助的黑名單,確保市民食品安全。
衛生局說明,自112年至115年8月間食品抽驗裁罰357案,收繳率80.66%,尚有37案待收繳,都已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或催繳中,執行署和衛生局仍將持續清查業者及負責人財產及所得,依法執行、維護權益。
其次,衛生局說,未能一次繳清罰鍰的業者,依法可向衛生局申請分期按期繳納,因此部分案件雖已裁罰,罰鍰可能因分期繳納,導致未入帳比率高。食品業者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期繳納,衛生局也都會在第一時間依法移送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
衛生局補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業者,應於收到北市衛生局裁處書次日起15日內繳清罰鍰,如未繳清罰鍰,衛生局均依法辦理催繳,並請業者於文到7日內繳清,如未繳清,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再由各分署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編輯:張國政)11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