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公文未到暫未放行 納吉陣營籌4億罰款
(中央社新加坡20日綜合外電報導)馬來西亞監獄局今天表示,由於尚未收到特赦局的官方書面通知,前首相納吉轉為居家服刑一事尚未正式放行。不過,納吉的律師團已著手履行居家服刑條件,包括繳納5000萬令吉(約新台幣4億元)罰款。
綜合路透社和馬來郵報(Malay Mail)報導,特赦局18日宣布,國家元首蘇丹依布拉欣(Sultan Ibrahim)批准納吉(Najib Razak)有條件特赦,准許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餘刑期,直到2028年8月23日,條件是須繳付5000萬令吉罰款。
然而,納吉的律師團發布聲明指出,能否繳清這筆罰款「並非他個人所能掌控」,因為納吉的大部分資產、銀行帳戶及房產,目前仍處於政府的凍結令與查封程序限制之下。
馬來西亞監獄局今天則說明,監獄局與內政部仍須等待特赦局的正式書面通知,才會採取下一步行動。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內政部長有權指定任何處所為「監獄」,這意味著政府可依法指定納吉的住所為他服刑地點。
為了協助納吉籌措罰款,納吉所屬「巫統」(UMNO)主席阿末扎希(Ahmad Zahid Hamidi)18日宣布,將發起黨員與支持者的募款活動。據當地媒體報導,截至19日中午,該黨已募得近100萬令吉。
律師表示,納吉對於大眾的支持「深受感動」。
納吉於2009年至2018年間擔任首相,因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旗下SRC國際公司(SRC International)貪腐案遭判有罪。他始終否認有任何不法行為。
納吉自2022年8月起便關押於吉隆坡郊外的加影監獄(Kajang Prison)。他原被判處12年徒刑與2.1億令吉罰款,但特赦局於2024年將其刑期減半至6年、罰款降至5000萬令吉。這次國家元首同意讓他改為居家服刑,是納吉因涉及這起國際金融醜聞入獄後獲得的第2次王室特赦。(編譯:蔡佳敏)115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