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付360萬閃兵不成控遭詐 新北檢認主嫌無詐欺犯意不起訴
(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3日電)藝人王大陸花360萬元找上陳志明協助逃兵,但陳志明收錢後卻失聯,遂提告詐欺。檢方調查陳志明是因他案入監才未履行,且費用是雙方磋商後達合議,認陳志明無詐欺犯意不起訴。
王大陸指控,他經友人介紹認識陳志明,兩人自113年9月起以微信聯繫,陳志明自稱人脈很廣,可協助處理瑣碎事情。雙方9月30日約在台北市仁愛路見面,王大陸當面交付現金新台幣300萬元,同年12月再匯款60萬元到陳志明胞兄的戶頭。但匯款後陳志明隨即失聯,王大陸認為遭詐騙,向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案。
陳志明堅決否認犯行,稱已協助多名役男成功辦理體位變更及免役,並非詐騙,只是因他案入監導致暫時無法與王大陸聯繫。
新北地檢署調查,陳志明之前因涉犯妨害性自主案件遭通緝,114年1月被緝獲入監。檢方檢視雙方對話紀錄,兩人曾針對費用等細節多次磋商,陳志明表示「你們圈內人的價格不能跟一般人比較」、「藝人我處理得多,隨便問都能問到我,沒人沒過」、「我敢接,你配合我就沒問題,如我的問題就全退」等語,王大陸將證件交給陳志明處理,後續也聽從陳志明安排到台北榮總看診。
檢方指出,陳志明自99年起就長期協助役男逃兵,之前有多案被檢方偵辦起訴,足見陳志明確實具備地下代辦實力,並非虛構事實、空言詐財的詐騙集團。雖然王大陸給付費用較一般行情高,但因其本身為知名人物,且有面臨入伍的時間壓力,雙方經自由磋商後,就高隱蔽性、高風險及特殊管道代辦市價達合議。
檢方認為,陳志明一再強調若因自身問題無法完成將全額退款,並實際派人協助拿取證件、安排醫院就診等,足證雙方有實質勞務與金錢給付的對價關係,若非陳志明被逮捕,客觀上應能依約協助王大陸逃兵,該案屬民事債務不履行範疇,陳志明主觀上並無詐欺犯意,因此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編輯:李錫璋)11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