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建生技槍擊案凶嫌死刑上訴 最高法院因颱風改11/9開庭
(中央社記者李念庭台北28日電)南投康建生技槍擊案釀4死1傷,凶嫌李鴻淵更一審仍被判死刑。經上訴,最高法院原定10月23日開生死辯準備程序,遇颱風薔琵侵襲,延至11月9日上午10時,被害人家屬將到庭旁聽。
康建生技公司於民國111年7月14日發生槍擊案,犯嫌李鴻淵涉以行刑式轟頭,導致公司負責人賴敏男重傷,賴敏男的弟弟及女兒、劉姓課長、張姓女員工死亡。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南投地檢署當時調查,李鴻淵101年起曾任康建生技公司生產課人員,因操作機器問題與生產課長起爭執,被調至園藝課。李鴻淵認為是賴敏男及其女兒刻意將他調職,並指示劉姓園藝課長刁難他,他在103年涉攻擊生產課長後離職。
李鴻淵因這案,被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名下房地產遭假扣押,直至110年8月經法院撤銷假扣押,並塗銷查封登記。李鴻淵認為,是賴敏男教唆劉男、張女等人對他作不利證述而懷恨在心,想伺機報復。
槍擊案事發前2、3個月,李鴻淵因失業、與配偶失和等因素而心情不佳,將對現況的不滿怪罪於賴敏男等人身上,因此計畫殺人。
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皆依殺人罪判處李鴻淵1個無期徒刑、3個死刑;妨害自由、槍擊賴敏男致重傷部分判處7月至13年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李鴻淵不服,上訴三審。
最高法院撤銷李鴻淵3個死刑判決,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其餘殺人、槍砲、殺人未遂、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案均駁回上訴定讞,李鴻淵已入監服刑。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認為,李鴻淵犯殺人3罪,均以行刑式槍擊方式殘忍殺害,直接剝奪多人生命權,更導致家庭破碎,家屬受有此生難以平復創傷,符合「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情形,且無從合理期待可透過矯治教化,而降低再犯類似最嚴重犯罪風險的可能性。
合議庭法官一致決,就李鴻淵所犯殺人3罪,均量處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經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
最高法院原定10月23日上午10時開生死辯的準備程序,因逢颱風薔琵侵襲,將延至11月9日上午10時開庭。2名被害人家屬將到庭旁聽。(編輯:李錫璋)1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