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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援在囚者組織稱 逾60本從台灣進口書籍遭海關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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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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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援在囚者組織稱 逾60本從台灣進口書籍遭海關查扣
(中央社台北3日電)香港支援在囚人士與家屬的組織「候鳥」昨天表示,海關引用「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查扣逾60本從台灣訂購的書籍。香港海關回覆港媒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評論,稱若發現具煽動意圖物品,將依法扣查並按情況轉交警方國安處跟進。
候鳥2日在官方臉書發文表示,一批從台灣進口的書籍原定10月13日會送到店,延遲到20日才收到。候鳥事前已獲運輸公司告知,該批書籍遭海關查扣;到貨後發現原本應有兩箱貨品,僅剩半箱,超過60本書籍「不翼而飛」。
候鳥表示,從運輸公司得到一張香港海關「檢取物品收據」,顯示海關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執法。今年3月,港府修訂相關實施細則,賦權海關可檢取合理懷疑具煽動意圖的物品。
候鳥表示,曾向海關提出查詢及申述,最終獲確認遺失的書籍是被海關檢取,但至今海關未回應檢取書籍的原因。
候鳥表示,該批書籍並非新產品,曾不止一次從台灣進口,有關書目在門市及部份獨立書店均有發售,過去相關書籍沒有被指危害國安,該些書籍都是「對社會時事的理性探討、個人經歷與感受」,「與煽動意圖沾不上邊」。
候鳥表示,「希望海關當局可以加以指示,這些書籍如何危害國安,又有沒有其他書目有潛在風險,好讓各大書店、書商,能與當局攜手維護國家安全」。
香港01及明報今天引述香港海關回覆查詢,指不評論個別個案,稱若發現具煽動意圖物品,將依法查扣並按情況轉交警方國安處跟進。
今年3月,港府修訂「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訂明海關人員如在指明地方執行職能時,合理地懷疑某物品具煽動意圖,可檢取該物品。物品擁有人可在60天內向海關關長作出書面申述,海關關長也可向法院裁判官申請將該物品充公。(編輯:陳鎧妤/廖文綺)115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