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2鄉鎮民代參選人涉賄 各5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4日電)雲林縣西螺鎮民代表陳姓參選人為尋求支持,今年6月送茶葉給選民作為對價關係,莿桐鄉鄉民代表張姓參選人則趁著慶祝重陽節送現金等物,檢方訊問後,2名參選人各以5萬元交保,選民請回。
根據雲林地檢署統計,截至今天中午接獲逾250件賄選情資,陸續偵辦中,目前已羈押5人。
檢方表示,西螺鎮鎮民代表陳姓參選人涉嫌於今年6月間,多次前往選民住處,贈送具有經濟效益及實用性的高山茶葉與具有投票權的選民,換取投票權行使,以此作為賄選之對價。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宗菁2日指揮雲林縣調查站等單位搜索陳姓參選人及競選團隊成員住處共7處,並查扣茶葉295袋,並通知、傳喚陳姓參選人及相關證人等20人到案說明。
經檢方訊問後,認陳姓參選人涉犯選罷法,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新台幣5萬元交保,其餘9名收受賄賂選民請回。
另外,莿桐鄉鄉民代表張姓參選人涉嫌今年10月間,利用其擔任總幹事的社區發展協會舉辦重陽慶生活動,加碼發放敬老紅包給具有投票權的80歲以上選民,同時贈送1件衣服(市價1550元)、醬油瓶2瓶等具有經濟價值物品,以此作為賄選對價。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周甫學3日指揮斗六警分局等單位搜索張姓鄉民代表參選人及競選團隊成員住處2處,並查扣衣服1箱、醬油78瓶,並通知、傳喚張姓參選人及相關證人等12人到案說明。
經檢方訊問後,認張姓參選人涉犯選罷法,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以5萬元交保,其餘5名收受賄賂選民請回。
雲林地檢署重申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進入關鍵衝刺階段,無論發送現金或提供具有相當經濟價值的財物作為對價,均可能動搖投票權人意志,破壞選舉制度公平,甚至涉及賄選等犯罪,檢方將秉持「不問對象、不分黨派、不設上限」原則,全力打擊賄選及其他妨害選舉行為,確保選舉公平、公正,維護民主法治核心價值。(編輯:張國政)115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