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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供車並幫付封口費 前基隆民政處長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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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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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供車並幫付封口費 前基隆民政處長遭訴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31日電)前基隆市政府民政處長王榆森涉嫌收受張姓業者提供車輛及代付15萬元封口費,不法利益新台幣57萬餘元,協助將納骨塔工程納入資訊設計項目,檢察官今天偵結,起訴王榆森、張男。
基隆地檢署今天表示,王榆森在民國104年1月到111年12月間擔任民政處長。從事資訊服務業的張姓業者,為求從南榮公墓納骨塔興建工程牟利,與王榆森談妥於108年9月購買小客車,並安排兒子到民政處任職,擔任王榆森專屬駕駛,車輛的油錢、保養費、稅費及王榆森的個人餐費,都由張男支付。
檢方指出,109年7月間,王榆森向張男探詢納骨塔工程資訊設計事項,張男傳送「墓政管理系統電子檔」,並遊說將此系統納入工程。王榆森在工程設計標決標後,指示不知情下屬,要求得標廠商將「資訊設計項目」納入,廠商也在109年12月底將「資訊設計項目」納入其中。
檢方表示,張男的兒子於110年3月底離職後,將王榆森專屬車輛開離,引起王榆森不滿,要求張男繼續提供車輛,而「資訊設計項目」預算追加案於110年5月間經批核確認,張男為謀利於110年6月間提供車輛給王榆森使用,直到王榆森於111年12月間卸任。
此外,檢方指出,王榆森因遭徵信社跟拍並索取封口費,王榆森要求張男代付,張男在110年2月間支付15萬元。總計王榆森所獲得車輛使用、餐費、封口費等不法利益57萬餘元。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思吟2月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執行搜索後,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對王榆森羈押禁見獲准,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認定王榆森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張男涉犯同條例不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嫌,對兩人提起公訴。(編輯:龍柏安)11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