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國內社會
前法官陳貽男涉偷查134筆個資 一審緩刑3年
中央社
國內社會
台北
台北地方法院
台灣高等法院
台灣高檢署
監察院
北檢
偽造文書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陳貽男
2026.03.31
・中央社 ・台北
前法官陳貽男涉偷查134筆個資 一審緩刑3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1日電)已退休的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陳貽男涉嫌於民國98年至100年間登入戶役政等系統,偷查女法官等人個資共134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陳貽男2年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陳貽男於82年擔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98年9月至100年9月擔任高院庭長,案發後於101年1月16日退休。
檢方查出,陳貽男自98年2月至100年9月2日止,接續利用高院公務電腦,登入司法院單一登入窗口戶役政電子閘門、法務部戶役政資訊連結、聯合徵信、入出境、票據信用資訊連結等作業系統,查詢與審判無關的個人資料共134筆。
檢方指出,陳貽男查詢個資的對象包括高院女法官、房客及當時配偶的主治醫師等人。
監察院於101年3月間彈劾陳貽男,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已改制為懲戒法院)。當時的公懲會於同年4月間議決陳貽男降2級改敘。有民眾去年向北檢告發陳貽男涉及刑事責任。
北檢指出,陳貽男在偵查中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審酌陳貽男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前無犯罪紀錄,素行良好,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並未將所查資料加以利用、行使,將陳貽男緩起訴處分,期間為1年,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12萬元。
全案再議後,台灣高檢署認為,本案不宜緩起訴,因而撤銷緩起訴處分,發回北檢續查,北檢依偽造文書罪起訴陳貽男。(編輯:蕭博文)11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