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連環殺人案嫌犯張介宗生日開庭 6/5宣判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31日電)高雄連環分屍案今天召開準備程序庭,適逢嫌犯張介宗74歲生日,他當庭仍否認殺人棄屍,僅承認「撿拾」被害人一卡通使用,而非偷竊。法官訂5月25日選任國民法官,6月5日宣判。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30分在國民法官法庭召開高雄連環殺人案準備程序庭,也恰好是嫌犯張介宗74歲生日。他出庭時仍否認檢方起訴的殺人、損壞及遺棄屍體等罪嫌,並重申希望法院重新調查檢方所提出的證據,但遭法官當庭打臉「這些你都講過了」。
被告辯護人則指出,張介宗僅承認「撿拾」到張姓死者遺留的一卡通搭乘渡輪和捷運,並非是竊取死者一卡通使用,因此應改適用侵占遺失物罪。
庭訊過程中,法官逐一向檢辯雙方確認不爭執與爭執事項,針對扣案8項證物如運屍用腳踏車、犯案凶器等,後續審理也確認將把實物帶來現場調查。
高雄地院法官於庭末裁示,此案國民法官選任程序訂於今年5月25日展開,後續進行密集審理評議後,將於6月5日下午4時正式宣判。
全案起於,張介宗因住在姪子名下,位於高雄前鎮區民宅內,又不滿75歲嫂嫂張黃姓婦人屢次催促搬遷,便於前年11月29日中午12時許,待嫂嫂入屋後強勒頸部致窒息死亡。
張介宗犯案後,於屋內北側房間,持榔頭及其他銳器支解遺體後包裹,再於同日晚間9時許至隔天凌晨5時許,分趟騎自行車載運遺骸,丟到前鎮五號船渠河道。不僅如此,還從其嫂嫂遺物中竊取提款卡盜領新台幣5000元。
不料,張介宗後續與另1名75歲張婦認識變熟,張婦去年1月17日下午4時許進入張嫌住處後,遭張嫌以雙手持碎布兩端,勒頸致死。張嫌同樣在北側房內持剪刀、尖嘴鉗及其他銳器肢解遺體,先冰存在廚房冰箱內,隔天分8次騎腳踏車將屍塊與其他衣物丟棄至五號船渠河道。之後更使用張婦的一卡通敬老卡搭乘高雄市捷運、渡輪。
檢警研判,張嫌疑因連續殺害2人未被發覺,自認犯罪手法可繼續執行,因此又與71歲趙林姓婦人通話熟識,並於去年2月2日邀約至住處,以同樣手法勒斃對方,持電動理髮器剃除屍體毛髮,並以長尖刀、鉗子及其他銳器肢解遺體,隔天分8次棄置到五號船渠河道內。(編輯:李淑華)11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