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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竹崎廢棄校園爆炸案 2大學生涉案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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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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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竹崎廢棄校園爆炸案 2大學生涉案羈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7日電)嘉義縣竹崎鄉某廢校國小校園3日傳出巨大爆炸聲響,警方逮捕涉嫌製造爆裂物並引爆的周姓、余姓男大生。檢察官聲押周、余2嫌,嘉院以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縣消防局3日近中午左右據報,指竹崎鄉光華村一間廢棄已久的國小校園冒出濃煙,調派消防人車前往,趕抵時現場已無火煙,但校園教室門窗嚴重扭曲變形,不像一般火災,立即通報警方、火調人員到場。
光華村長鄧德勝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3日當天有村民聽到巨大爆炸聲響後,看到已廢校的國小校園冒出濃煙,大家一起提水前往滅火,所幸並無造成人員受傷。
警方4日循線逮捕涉嫌在現場引爆爆裂物的周姓男子及余姓男子,2人均為大學生,警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複訊後,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於5日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周男、余男一同製造爆裂物,並2次在嘉義縣某國小引爆,余男坦承犯行,周男僅坦承有製造爆裂物及炸毀國小門窗的客觀行為,法官依據檢方提出事證,認定2人涉及非法製造爆裂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嘉院說,周男對於製造、引爆爆裂物行為有所保留,更與余男陳述不同,以人之常情,周男面對重罪,為求卸責而與余男勾串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認為2人有勾串共犯之虞。
嘉院表示,周男、余男多次製造爆裂物並在嘉義縣某國小引爆,且2人所製造爆裂物數量、重量非微,有事實足以認為2人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因此,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編輯:蕭博文)1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