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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公有山坡地遭堆置廢棄物 檢嚴辦業者2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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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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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公有山坡地遭堆置廢棄物 檢嚴辦業者20萬交保
(中央社記者潘欣彤連江縣7日電)北竿鄉1處公有山坡地遭檢舉堆置廢棄物。檢警今天展開搜索,並會同相關單位至現場開挖,發現涉案業者將土木工程廢棄物擅自運至該處堆置。檢方訊後諭知新台幣20萬元交保。
連江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方接獲情資,偵辦北竿鄉公有山坡地遭違法堆置廢棄物案,今天指揮連江縣警察局搜索涉嫌業者,並會同連江縣政府環境資源局等相關單位,至該公有地現場開挖,發現涉嫌業者占用該公有地,並堆置土木工程與建築廢棄物。
檢方認為,該公有山坡地鄰近水庫及海岸,涉案業者棄置行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山坡保育利用條例,以及竊占公有土地罪嫌重大外,更造成環境汙染,破壞生態,故將從嚴偵辦並要求涉案業者應迅速配合連江縣府恢復原狀,以維護馬祖地區自然環境。
連江地檢署表示,涉嫌業者經主任檢察官楊翊妘訊問後,考量其願意配合調查,並主動表示願負清除及恢復原貌責任,且無羈押之必要,故諭知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
連江地檢署透過新聞稿強調,因施工等產出的廢棄物不可任意堆放,若非法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或受他人之託清除、貯存、處理廢棄物,都可能觸犯廢棄物清理法;至於占用、開發公有地或他人所有山坡地,則恐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或刑法竊占罪,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編輯:李亨山)1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