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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法納管光電板等新興廢棄物 提高棄置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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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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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法納管光電板等新興廢棄物 提高棄置刑期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高華謙台北9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將太陽能光電板、風機葉片等新興廢棄物納入管理,由製造、輸入及設置業者負擔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也將非法棄置刑期上限提高至7年,可併科最高新台幣1500萬元罰金,且針對棄置於生態、環境敏感地區加重其刑1/2。
颱風丹娜絲去年7月襲台,導致太陽能板破損以及後續清理問題,加以廢棄物非法棄置案屢見不鮮,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以及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草案的「環境雙法」,推動管理機制轉型,遏止廢棄物非法棄置,也盼促進循環經濟發展。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部分,將應回收廢棄物擴及至事業廢棄物,也把太陽能光電板、風機葉片等新興廢棄物納入管理,由製造、輸入及設置業者負擔回收清除處理責任。
草案並整合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權責,解決過去10個部會管理不一致情形,從產源到最終使用者,建立全程流向追蹤與產品認證機制。
為強化對廢棄物非法棄置案的執法效能,草案導入電子圍籬科技執法,主管機關得裝設或利用監視攝錄系統等,且大幅加重刑事責任,將非法棄置刑期上限從5年提高至7年,並可併科最高新台幣1500萬元罰金,且針對棄置於生態、環境敏感地區加重其刑1/2。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面對全球資源有限性以及環境永續的挑戰,台灣正積極推動雙軸轉型,建構循環治理的綠色成長模式。環境部推動「環境雙法」修正,一方面遏止廢棄物非法棄置,一方面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從產業、環境及社會等多面向整體推動。(編輯:萬淑彰)1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