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容獎爭議 議員要求檢討細部計畫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陳昱婷台北9日電)北院審理京華城案認定20%容積獎勵違法。北市議員苗博雅今天說,違法容獎仍記載於細部計畫,市府應撤銷。市長蔣萬安說,已成立調查小組讓程序更完備,不希望再出現爭議。
中石化昨天表示,考量京華廣場開發案的建設與銷售時程延宕,專案效益已不符合原先預期,將以728%容積率啟動京華廣場土地處分策略案,有爭議的20%容獎則先擱置。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下午列席議會施政報告,社會民主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等人均聚焦質詢京華城案。
苗博雅表示,北院認定違法20%容獎仍記載在台北市政府民國110年11月1日公告的京華城原址容積獎勵細部計畫案內,若中石化售出土地,買家是否可依此主張20%容獎。蔣萬安坦言,理論上可以。
苗博雅說,細部計畫若未修正,無論京華城原址賣給誰、轉手幾次,未爆彈永遠在,市府應修正撤銷20%容獎。蔣萬安回應,只要判決書明確指出20%容獎違法,市府就依行政程序法,由調查小組做出決議。
苗博雅說,都市計畫法規定,發布實施都市計畫後每3年可主動通盤檢討,呼籲市府在京華城土地被售出前拆彈。蔣萬安重申,將依判決內容,於完備行政程序後做出決議。
游淑慧則說,此案細部計畫未處理,若新買主想買京華城土地,無法釐清可適用的細部計畫,市府卻只重申要等調查小組調查。京華城土地若可買賣將是市場重大交易,市府至今卻都處於被動。
蔣萬安說,先前即說明只要法院一審判決明確指出容獎違法且於法無據,就由調查小組討論是否撤銷相關內容。游淑慧則認為,市府早就要有因應方式,非至今才稱已成立調查小組。
游淑慧提到,前市府曾與鼎越簽協議書,時間在111年11月6日。她說,此協議書提到若土地轉讓給第3人,第3人可與市府簽訂相同權利義務條件。
游淑慧表示,此協議書與司法判決關無關,內容是容積交換,已詢問市府相關單位都提到會拒絕鼎越回饋,但此協議書至今仍在,要求蔣市府盡快拒絕。
蔣萬安說,都發局提到此協議書還有其他部分容獎內容,但他重申只要判決書確定容獎違法就處理,且此案已成立調查小組,應須要讓相關程序更完備,不希望後續再出現爭議。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4大案於3月26日宣判,柯文哲被控涉及京華城案部分,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此外,柯文哲犯公益侵占罪,分別判刑2年、3年6月;共同犯背信罪,判2年6月徒刑。4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