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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驗收紅包費 前芎林衛生所主任判2年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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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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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驗收紅包費 前芎林衛生所主任判2年獲緩刑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0日電)前竹縣芎林鄉衛生所吳姓主任辦行政相驗時,向死者家屬收取紅包費,致家屬誤信為合法費用當場交付,新竹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5年,獲緩刑5年。
起訴書表示,吳男明知依規定衛生所辦理行政相驗,每案僅得收費200元,且應由家屬親自至衛生所繳納,不得擅自加收或變更,卻藉職務之便,以主動開口或由殯葬業者轉述,向家屬收取每案2000至4000元不等紅包費用。
起訴書指出,吳男為掩飾犯行,竟基於背信犯意,除違反前述收費規定外,甚至開立死亡證明書10份交給死者家屬,致家屬未依規定至芎林鄉衛生所繳納應繳的行政相驗費用,造成衛生所受有應收規費損失。
新竹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吳姓主任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5年,獲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50萬元,已繳交的犯罪所得874萬餘元均沒收。全案可上訴。
對此,新竹縣政府衛生局透過文字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吳姓主任已於2023年10月退休,並於同年繳回衛生所損失的行政相驗規費104萬2200元。
衛生局指出,為避免執行行政相驗再發生違失弊端,已經修訂及在衛生局官網公告「新竹縣行政相驗申請流程」,也核定新竹縣6家醫療機構配合辦理行政相驗業務。(編輯:謝雅竹)11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