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能源吸金案 北院羈押禁見4人、2人交保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1日電)北檢偵辦絕對能源吸金案,去年起訴17名被告。檢察官9日指揮警調拘提9人,訊後聲押禁見8人,北院裁准鄭姓、高姓、楊姓、潘姓4人羈押禁見,李姓、蔣姓2人50萬、1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絕對能源集團自民國112年3月起,假借投資理財名義設立網站並召開說明會,聲稱從事虛擬貨幣及乾淨能源技術投資,除保障本金,並販售甲種、乙種特別股,號稱年利率最高分別可達25%、42%,並提供絕對能源公司特別股股票作為憑證,吸引投資人投資,違法吸金新台幣2億7730萬元。
檢方表示,本案被害人領取的股息均來自於其他投資人本金,屬「後金養前金」詐騙模式,被害人數高達316人。
北檢於去年12月偵結全案,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3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犯詐欺取財,以及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洗錢罪起訴主嫌邱志豪等17人。
北檢再查出,絕對能源集團於111年至114年間舉辦說明會,鼓吹投資人購買虛擬貨幣EGT、TBT,再把虛擬資產放到集團創設的DEFI借貸平台,讓集團將虛擬貨幣拿去對外放款,號稱平均月息3%到7%,4年來近千人受騙逾50億元。北檢今年1月間拘提邱志豪等9人到案,聲押禁見邱志豪獲准。
北檢9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李姓營運長等9人的住居所共9處,另拘提李男等9名被告到案說明,9日晚間移送李男等6人到北檢複訊,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10日警方再移送卓姓、李姓、詹姓業務員,訊後聲押禁見卓、李,詹則限制住居。
本次搜索約談行動,北檢共聲押禁見8人,台北地方法院目前裁定羈押禁見鄭姓、高姓、楊姓、潘姓等4人,卓姓、李姓2人尚待今天開庭。此外,蔣姓、李姓2人則分別以50萬元、10萬元交保。(編輯:李淑華)11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