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科技負責人認持刀殺人 北院定4/30宣判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1日電)雲云科技負責人曾志新涉殺害梁姓技術長案,北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開庭審理。檢察官指曾男將「自負變成職場霸凌的利器」,曾男辯護人則表示曾男完全認罪。全案定4月30日宣判。
曾志新於民國114年3月7日涉嫌持刀刺死梁姓技術長後自傷。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曾男,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北院今天開庭時,公訴檢察官以「當自負變成了職場霸凌的利器」進行陳述,指曾志新身為CEO習慣掌控,梁姓技術長在離職前夕提出建議,曾男卻認為必須消除不同聲音,不是用溝通、制度解決問題,反而準備凶刀殺害被害人。
曾志新辯護人於開審陳述表示,被告深感悔悟,完全認罪,並對被害人致上最高歉意。
辯護人主張,盼法官綜合審酌證據、被告的心理狀態、本案行為是否是在多項事件持續發展下逐步累積的結果,以及各項壓力之間是否存在相互影響。她認為,罪責的判斷不只看「結果」,更要理解「過程」。被告確實犯錯,也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對於損害絕不會逃避卸責。
檢察官當庭提出梁姓技術長離職前夕在公司內部的發文,「這些產品每一個都像我的孩子,它們也代表許多人的夢想和努力,也乘載了許多用戶的信任,我很遺憾沒有辦法好好守護它們到最後。管理者對我的不信任、猜疑、羞辱和霸凌,讓我已無法再貢獻一己之力…言盡於此、好自為之。」
檢方調查,曾志新與梁姓技術長前因工作屢生摩擦、嫌隙,曾男因而於去年2月26日購買鍛造主廚刀,放在公司櫃子中。曾男見梁男3月6日在公司內部群組刊登評論公司經營的文章,又知悉梁男將離職,邀請梁男與雲云公司盧姓人資長於3月7日下午在公司會議室內辦理交接離職事宜。
檢方表示,曾男3月7日下午將主廚刀藏入所穿著背心左胸口袋後,前往會議室與梁男、盧姓人資長會面,3人商議是否撤回梁男文章事宜時,曾男假藉離開會議室行經梁男背後,持主廚刀自梁男背後朝頭、背、頸部,猛刺至少9刀。盧姓人資長立即上前制止,疾聲呼救。
雲云公司另外2名主管聞聲前往會議室,曾男見狀持刀自傷,被盧姓人資長等人制止。梁男送醫後,因左上肺葉穿刺傷及多處肌肉損傷,導致大量出血,於同日下午5時13分許宣告不治。(編輯:蕭博文)11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