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走私偷渡溯硬體改裝 管碧玲:擬加重罰違法造船廠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4日電)打擊走私偷渡,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表示,非法改造船舶成潛在犯罪工具,近年透過聯檢機制成功查獲,交通部也將修法,加重違法改建船舶罰責,處罰擴及承辦改裝的造船廠。
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第71次會議今天舉行,會報召集人管碧玲表示,走私與偷渡犯罪往往不是從海上才開始,船舶在被非法改造、設置密艙那刻,就已成為潛在犯罪工具;近年海洋委員會透過查緝會報平台,推動建立航港局、漁業署、海巡署及相關機關的「查處船舶改造之聯合稽查合作機制」。
聯檢機制是由海巡署協助蒐集疑似違規改建船舶名單,再由航港局等權責機關辦理查驗。民國114年聯合稽查14艘船舶即查獲7件違規改建案,查獲率達50%,顯示疑似高風險船舶中,違規改建船舶具有相當高違規密度;政府也將結合小船與遊艇強制裝設自動辨識系統(AIS)相關法制,從源頭強化防堵。
海委會發布新聞稿說明,船舶聯檢機制從初期「私改船體資訊揭露」,逐步進展到由海巡署蒐集疑似違規改建船舶資訊,並由航港局等權責機關辦理查驗的「跨機關實質稽查」,迄今抽查船舶共計175艘,查獲違規改建案數44件,其中不乏多起隱蔽性極高的油壓式密艙案件。
針對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規範相對寬鬆的小船或遊艇作為犯罪工具情形,海洋委員會、交通部航港局、農業部漁業署及海巡署為提升海上目標透明度,於查緝會報針對「船舶源頭管理」多次研商,成功推動「小船檢查丈量規則」及「遊艇管理規則」修正案,要求小船及遊艇應具備AIS。
相關法規已分別於今年1月16日及1月28日修正發布,不久後將由交通部公布施行日期。新制實施後,航政主管機關及海域執法機關對於海上船舶即時辨識與監控能量將大幅提升,透過精準掌握船舶航行動態,針對異常路徑或疑似違規行為主動出擊,防患未然。
管碧玲說,交通部目前也正同步推動船舶法修法,加重違法改建船舶罰責,也將處罰範圍擴及承辦改造的造船廠,從硬體改裝端實施監管,提升嚇阻力道;政府將持續強化海域監控與情資整合,以法治為基石、科技為後盾,確保國家邊境安全,守護台灣繁榮與穩定。(編輯:陳仁華)115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