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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案開庭鄭文燦自稱受害者 污點證人提出裝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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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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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案開庭鄭文燦自稱受害者 污點證人提出裝錢包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2日電)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今天開庭時,轉為污點證人的廖力廷拿出一只黑包,證稱是當時用來裝鄭文燦退回的政治獻金,黑包被當庭扣押;鄭文燦則自稱是受害者而非受益者。
鄭文燦涉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貪污案,賄款達新台幣500萬元,被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刑12年。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開庭續審,由涉行賄的林口工五重劃區建廠管理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廖俊松的兒子廖力廷出庭接受檢辯審詰問;廖力廷已轉為污點證人。
廖力廷上次出庭時證稱,2017年9月14日晚間他與父親帶著裝有500萬元的手提包前往官邸,500萬元是由鴻展公司股東楊兆麟指示要給鄭文燦,且錢分3次提領,他們將包包塞在茶几下方。
廖力廷說,隔年楊兆麟又要他交付600萬元,說是要支持鄭文燦參選連任,2018年8月13日,鄭文燦於官邸交給他2個包包,他返家才發現包包裡分別裝有500萬元及600萬元現金,他猜想是鄭文燦得知廖俊松被監聽才將錢退還。
由於鄭文燦的律師團上次開庭時,質疑廖力廷因服用藥物而說詞矛盾、記憶混淆,廖力廷今天表示,藥物會影響,但不會讓他遺忘,並當庭拿出1只黑色附拉桿手提包,證稱當初就是用該黑包裝著鄭文燦所退回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審判長裁示當庭扣押該黑包。
鄭文燦則說,他在本案中是受害者而非受益者,他跟市府同事都是依法行政,也沒有幫忙解套,與廖家父子沒有談到錢,沒有約定好做什麼事情,更沒有合意、交付及對價行為。
鄭文燦說,2017年9月14日廖俊松至官邸是「單方面丟包」,雙方完全沒有合意及對價關係,他在事後1週內便主動要求廖俊松取回袋子;希望法庭可以辨明真相,還原事實,也可以還給他清白。(編輯:李錫璋)1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