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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入學甄試查獲違規攜裝置 若舞弊將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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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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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入學甄試查獲違規攜裝置 若舞弊將取消資格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8日電)大學申請入學2階甄試14日起展開,大學招聯會今天表示,甄試首個週末查獲考生攜帶未經核准的行動裝置應試,考生若有考試舞弊等影響入學公平行為,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報名資格。
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管道於3月31日公告第1階段篩選結果,通過篩選的考生須於5月14日至31日期間參加各校舉辦的第2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申請入學甄試首個週末期間,發現有考生於考場攜帶未經核准的行動裝置應試,當場被監試人員查獲;依招生簡章規定,考生若有考試舞弊等影響入學公平行為,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報名資格。
招聯會提到,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皆應遵守公平、公正及公開精神;依簡章「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規定」第12條規定,考生如有變造、考試舞弊等影響入學公平之情事,在報名後錄取前查覺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報名資格或其他適當處置,情節重大者更會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目前申請入學2階甄試仍在進行,招聯會提醒,具通訊、攝影或資料傳輸功能的裝置(如智慧型手機、智慧手錶、智慧眼鏡、藍牙耳機等),未經事先申請核准者,進考場均不得攜帶或使用,請考生遵守規定,勿以身試法;如有相關違規,將依簡章規定辦理,以維護考試公平性。(編輯:張雅淨)11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