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協助鍾文智查個資 警政署專員遭搜索約談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黃麗芸台北26日電)富商鍾文智判刑定讞後潛逃,北檢查出,北市大安警分局徐姓巡佐、警政署林姓專員涉協助鍾文智查詢個資,今天指揮警調分12路搜索2人住處及辦公室,並約談多人說明。
台北地檢署表示,本案是內政部警政署、台北市警察局自清、自檢案件,由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政署指出,警政署全力配合檢察官偵辦,本案相關案情均尊重檢察官依法偵查結果,警政署不預設立場,亦不護短包庇;如經查證確有不法,必將依法究辦、嚴正究責。
警政署強調,對於員警涉及違法違紀案件,一向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原則,除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外,亦將同步檢視內部管理及機密維護機制,持續強化風紀要求與保密作為,以維護警察紀律及社會信賴。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也表示,全案配合北檢依法偵辦,另視涉案情節核予徐姓巡佐記過2次行政處分,並調整服務單位,列為教育輔導對象,且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及考監責任。
鍾文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獲利新台幣4億餘元,最高法院去年3月12日判刑合計30年5月定讞,檢方聲請定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應執行18年徒刑。台北地檢署接獲通知後啟動防逃機制,由於鍾文智未依規定向派出所報到,檢察官認為有逃亡或藏匿情形,發布通緝。
檢方調查,鍾文智在限制出境期間須向派出所報到,疑有員警協助鍾文智偽造簽名。北檢去年12月間搜索、約談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李姓、梁姓、古姓副所長、鍾文智的葉姓帳房等人到案,訊後聲請羈押禁見李男、葉男獲准。
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鍾文智曾因債務問題,找上南港派出所黃姓副所長協助查詢欠債者的個人資料,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另外,南港分局督察組李姓組長與鍾文智過從甚密,頗有交情。
北檢2月間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搜索黃姓副所長的辦公室座位,提訊在押的葉姓帳房查證,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黃姓副所長,另以證人身分傳喚李男說明。檢察官訊後聲押黃姓副所長獲准,另將李男請回、葉姓帳房還押。
檢方另查出,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徐姓巡佐、警政署林姓專員在大安分局任職期間,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北檢今天指揮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察局政風室、大安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林、徐2人的住居所、辦公位置及另4名案件關係人的住居所共12處,並通知林、徐及關係人等到案說明,目前持續調查釐清中。(編輯:李錫璋)115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