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假車禍詐保200萬元 保險業務員等23人遭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富邦人壽陳姓保險業務員涉嫌與被保險人等合作製造假車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詐領新台幣200餘萬元保險金。士林地檢署今天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陳男等23人,並對陳男求刑3年6個月。
根據起訴書,陳男為富邦人壽保險公司業務員,熟稔各式保險產品的投保、理賠相關流程,知悉旅遊意外險就賠付審查標準較為寬鬆,如投保多家意外險或利用第三人責任險,並搭配高額的自費性醫療,可獲得重複理賠。
此外,陳男得知,新型「PRP(高濃度血小板血漿)」是抽取自體血液分離出的濃縮生長因子,主要用於組織修復與減痛,此療程無健保給付、屬全額自費項目,可大幅拉高重複理賠或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金額。
檢方指出,陳男認為有利可圖,並為了建構必要性醫療要件,避免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因而創設與他人互相支援、合作假車禍真詐保模式,於民國113年間與吳姓、丁姓、林姓保險業務員合作,並找來薛姓、男子等4人協助製造假車禍,著手實施犯行。
檢方表示,陳男等人與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成立後,以共同製造假車禍方式,取得員警開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及診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自費收費明細收據」,向多家保險公司同時申請理賠獲取不當理賠金。
檢方統計,陳男等人以這種方式,先後製造6次假車禍,並詐得新台幣200萬餘元的保險金,另有部分因保險公司察覺有異尚未獲得理賠。
富邦產業保險公司、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新光產物保險公司分別提起告訴,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檢今天偵查終結,依詐欺取財、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嫌起訴陳男等23名被告。
檢方認為,陳男與林姓、丁姓保險業務員身為保險從業人員,未思利用保險專業智識促進保險市場發展,反利用相關經驗從事犯罪,請法院對陳男各次犯行均從重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林、丁均求刑2年6月,其餘被告也分別被檢方求刑。(編輯:林恕暉)11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