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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在法官論壇發文惹議 司法官學院已要求勿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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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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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在法官論壇發文惹議 司法官學院已要求勿再犯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2日電)司法官學院今天表示,針對第66期鄭姓學員在「法官論壇」貼文,就個人民事訴訟敗訴發表意見,已請專職導師與此學員目前院檢實習的兼任導師進行訪談釐清,要求不得再有類似行為。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關媒體報導司法官第66期鄭姓學員尚未正式擔任司法官,就在「法官論壇」貼文就個人敗訴判決的民事事件發表意見,並標示希望由全體法官回應,引發討論一事,學院進行回應。
根據新聞稿,有關司法官學員利用「法官論壇」公開討論自身所涉判決的法律意見恐有公器私用、違反司法倫理之虞,學院專職導師已於去年12月間鄭姓學員第一階段學習期間即予明確告誡輔導;學院今天獲悉情形後,也再囑請專職導師與鄭姓學員目前院檢實習的兼任導師進行訪談釐清,要求不得再有類似行為。
新聞稿指出,司法官學院另於今年4月間掌握鄭姓學員在達人網(Pro360)上張貼法律諮詢廣告一事,旋即向鄭姓學員進行瞭解,他當時表示,廣告是他在司法官受訓前刊登,先前已要求網站下架廣告,並提出往來電子郵件以為佐證,針對何以目前此廣告仍得以瀏覽,學院也將一併查明。
司法官學院表示,至於鄭姓學員疑有其他不當訴訟情事,學院前已進行瞭解並予輔導規勸,將依相關法規持續調查並審慎、妥善處理相關爭議,以回應各界對司法的關切與期待。
根據新聞稿,適度開放學習司法官瀏覽「法官論壇」,可協助學員了解法令最新修正、新近實務見解與司法人事新訊等司法動態,有正面效益,因此學院向來尊重各實習院檢對於權限開放的決定;對於本次事件凸顯問題,將於徵詢各方意見後,對是否開放學員使用論壇,以及論壇規範與配套措施等,進行深入檢討。(編輯:陳仁華)1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