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船離港碰撞碼頭 運安會提強化引水人等5建議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4日電)一艘香港籍散裝船去年於高雄港離泊過程中觸碰碼頭,造成本身舵板及碼頭受損,還導致旁邊的工作船翻覆沉沒。運安會日前公布調查報告,提出強化引水人能力等5項改善建議。
香港籍散裝船「明鴻輪」去年駛離高雄港時,擦撞碼頭,並波及2船,包括台船8號沉沒、台船12號斷纜,幸無造成人員傷亡與油污發生。
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日前發布最終調查報告指出,調查中發現,明鴻輪於高雄港第二港口碼頭水域執行離泊作業期間,在水域空間受限條件下,尚未建立足夠橫向距離,就進入持續後退航行狀態,使船舶離泊時的安全操縱修正時間與空間縮減。
運安會表示,在倒俥操作時,船體因俥葉橫向推力及拖船推頂左船首作用,已呈右轉趨勢,但引水人是在船尾與碼頭轉角距離約1浬、後退速率已達約2.5節時才察覺,並採取緊急修正措施。
運安會說,調查中也發現,引水人與船長雖完成基本資訊交換,但在離泊初期有關橫向拉離距離,以及啟動倒俥與後退航行的時機與程序,未在資訊交換過程中被明確討論並取得共識,導致實際操作逐步偏離引水人原先預期的計畫時,船長與引水人未能及早察覺並就操作方式進行調整。
運安會指出,明鴻輪後退階段,駕駛台團隊主要提供船速回報的船舶態勢資訊,未能同步結合對地航向、後退航跡及碼頭間相對位置等重要資訊,導致引水人及船長無法即時掌握該輪航向與航跡偏移;船長也未充分運用相關航行資訊,作為即時提醒,導致駕駛台團隊的監控功能,未能在操縱態勢逐步出現偏移時,及時提出修正建議或介入。
針對此案,運安會共提出5項建議,包含向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提出,強化引水人於進出港領航作業中,操縱判斷與風險辨識能力;強化引水人於領航作業期間與船長「持續資訊交換」機制。
此外,向香港明華船務公司提出,檢視既有安全管理與靠離泊作業準則,落實各船隊船長於引水人領航期間,持續掌握船舶運動態勢;檢視既有作業程序於實務操作中執行情形,並研議強化其落實方式。
在航港局的部分,運安會建議檢視現行引水人領航相關機制,強化引水人於船舶進出港領航期間,操縱判斷及風險辨識能力,並研議相關考核、訓練及督導機制。(編輯:吳素柔)115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