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無人自駕公車 已有19案沙盒實驗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2日電)交通部表示,針對無人自駕公車,已有19案進行沙盒實驗,但尚未有業者申請出沙盒實驗,已訂定「自駕公車實驗運行安全指引」以協助引導業者對應。
台北市擬推進無人自動駕駛公車,市長蔣萬安今天表示,將分3個階段在封閉的動物園區、北士科及明年下半年在15條公車專用道試行,讓北市成為無人自駕車實驗示範重要基地。
交通部表示,針對無人自駕公車,經濟部已經訂有「無人載具創新實驗條例」,已有19案進行沙盒實驗試辦運行,其中有13案屬於載客接駁,目前尚未有業者申請出沙盒需求,而交通部在去年3月公布「自駕公車實驗運行安全指引」以協助引導國內相關自駕公車業者對應,加速自駕技術落地。沙盒實驗指的是在安全且受控的環境下,測試新的技術、產品等。
交通部指出,隨著自動駕駛技術發展趨勢,預作未來開放SAE Level 3以上等級自駕車於國內道路行駛準備,已分階段推動相關法規調適作業,針對車輛技術法規及道路交通法規,進行整體盤點與檢討,包括駕駛人責任、車輛管理、業別規範、事故處理、保險制度及資訊揭露等面向,完成法規調修所需草案內容。
交通部說,今年持續依規劃召開法規調適座談會,廣泛蒐集外界意見進行溝通說明並凝聚共識,利後續推動法制作業。
在資安方面,交通部指出,為確保自駕車輛及路側設備在互通過程中具備一致的安全信任基礎,導入符合國際跟國內應用需求的「國內車聯網資安憑證」進行管理架構試辦實證研究,要引導國內智慧交通產業升級,打造具備關鍵資安韌性且符合國際標準的生態系。
另外,針對電動公車管理方面,交通部說,為了達成行政院宣示的2030客運全面電動化目標,以及扶植國產電動大客車產業,交通部112年就訂定交通部電動大客車推動計畫車輛業者資格審查作業要點,會同經濟部及相關單位成立審查會審查。
交通部表示,根據現行要點在車輛製(打)造與產地限制方面,已明定車輛應於國內製(打)造,且過程中絕對不得使用中國大陸地區製造進口的車身前圍、後圍、左圍、右圍、上圍、下部件等車身骨架大部件,同時車輛必須打刻符合CNS14246規定的17碼車身號碼(VIN),且其第1碼世界工廠代碼國碼應為中華民國。
除此之外,經濟部也訂有國產化項目基本要求,包含車身總成、智慧化系統、電池組(Pack)等。
交通部指出,針對電池的要求規範從114年起,車輛搭載電池組(Pack)及電池管理系統(BMS)均須為國內研發、產製。(編輯:李亨山)115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