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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悅記祖宅槍擊案 士檢聲請羈押禁見江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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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新光醫院
2026.06.24
・中央社 ・台北
陳悅記祖宅槍擊案 士檢聲請羈押禁見江嫌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24日電)台北市國定古蹟陳悅記祖宅23日發生槍擊案,7旬陳姓老翁疑因賭債糾紛與6旬江姓男子相約談判未果,遭對方開槍擊傷小腿。士檢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江男涉嫌重大,向法院聲押禁見。
北市警消23日下午4時許獲報,延平北路4段的陳悅記祖宅(老師府)旁有1名男子右小腿受傷、意識清楚,立即派員到場將傷者送往新光醫院急救。
警方調查,被害人陳男與江男為親戚關係,陳男平日常因小額借貸或賭債未還,而與江男時有糾紛。2人昨天下午相約在陳悅記祖宅內談判賭債糾紛,未料一言不合,江男竟持槍朝陳男小腿開槍後逃逸。
警方調閱監視器追緝,於案發2小時內,在大同區哈密街一帶查獲江男,並查扣作案槍枝1把、子彈1顆及手機等證物。
江男向警方辯稱,槍枝為已故友人所遺留,但警方持保留態度。警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等罪嫌,將江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此外,警方也將涉嫌駕車載江男離開現場的江男兒子,以及被控在場助陣的另名陳姓男子一併移送檢方。
士檢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江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具殺傷力手槍、子彈,以及刑法殺人未遂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控在場助陣的陳男新台幣3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江男兒子也限制住居。(編輯:李亨山)115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