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退休所得重審實發多少?銓敘部試算器上線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1日電)銓敘部今天宣布,為協助退休人員了解退休金實發金額計算,已建置「公務人員退休所得重審後實發金額試算器」。另考量這次重審後金額將於8月1日首次發放,也請各發放機關確認實發金額無誤後,妥適向退休人員說明。
立法院會去年12月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自民國113年起停砍公務人員年金。銓敘部先前表示,去年12月28日至今年7月31日應補發退休金差額,最遲今年8月1日補發完成。
銓敘部今天在官網指出,公務人員退撫法第68條及其施行細則第91條、第92條及第100條規定,銓敘部主管公務人員退撫法制並依法審定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後,交由各發放機關核算公務人員退撫給與發給金額。因此退休公務人員退休所得重審處分附表計列的每月退休所得金額,都依退撫法法定公式審定,並不包含依退撫法第67條調整方案後的「實發金額」。
銓敘部表示,又先前已發函說明,依法製發公務人員退休(職)所得重行審定的書面處分,退休人員每月退休(職)金,自今年8月1日起,統一改依重審處分審定結果辦理。
銓敘部說,此函文及退休公務人員個人重審處分附表備註都載明,表列金額應依退撫法第67條規定按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公布,分別自111年7月1日及113年1月1日施行調整方案,照退休人員所適用調整比率調整後發給。
銓敘部說,為協助退休人員了解退休金實發金額計算,已於官網建置「公務人員退休所得重審後實發金額試算器」(網址:https://gov.tw/bwa)。另考量這次重審後金額,將於今年8月1日首次發放,也請各發放機關確認實發金額無誤後,妥適向退休人員說明。
銓敘部也說,此外,今年6月8日發函所提部分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重審另案辦理人員,銓敘部正積極逐案重審,並陸續將製發的重審處分及附表交由發放機關轉發退休人員,針對有需要補發差額者,如未及於今年8月1日發放差額,請各發放機關於收受重審處分後,儘速補辦差額發放作業。(編輯:黃國倫)11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