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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棄屍案連檢起訴兇嫌 連江首例國民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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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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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棄屍案連檢起訴兇嫌 連江首例國民參審
(中央社記者潘欣彤連江縣6日電)北竿林男因與王男口角心生不滿,以鋁棒毆打、開山刀刺傷王男胸口,並在對方死亡後棄屍。連江地檢偵結,依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全案為連江首例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連江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主嫌林姓男子因案遭通緝,借住死者王姓男子北竿住處,去年12月11日2人因故發生口角,林男心生不滿,先持鋁棒敲打王男腿部,再以開山刀砍傷對方右手、猛刺左胸口,導致王男右手上臂骨折、左胸口第4肋骨骨折、左肺塌陷導致氣胸、右腿骨折等嚴重傷害。
檢方調查,林男犯案後,對王男傷勢置之不理導致惡化,未及時將人送往南竿診治,導致1月12日晚間,王男因氣胸引發呼吸衰竭死亡。
林男發現王男死亡後,因怕被他人發現,於1月13日晚間,以棉被、床單及繩索包裹王男屍體,並利用木板支撐抬出住處,棄屍於北竿鄉塘岐村蝴蝶谷草叢內。因友人多日未見王男覺得有異,聯繫村長,透過村長向警方報案。警方於3月25日發現王男遺體。
連江地檢署偵結後,依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嫌,將林男提起公訴。並依國民法官法等規定,移審連江地方法院。
知情人士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若未遇連江地方法院改裁定轉軌等情形,北竿棄屍案將是馬祖地區首例由國民法官審理案件。(編輯:龍柏安)1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