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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累犯撞死女大生10萬元交保 屏檢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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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
202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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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累犯撞死女大生10萬元交保 屏檢提抗告
(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縣4日電)蔡姓女大生2日回里港鄉奔喪,騎機車外出時遭詹姓男子酒駕撞死。警方依過失致死等罪送辦,檢方聲押,法院昨夜裁定新台幣10萬元交保。詹男為酒駕累犯,檢方今天提起抗告。
屏東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昨天偵辦詹姓被告涉犯酒後駕車致人於死案件,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方法院深夜裁定,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檢方認有重大違誤,今天依法向法院提起抗告。
屏檢指出,依法院裁定交保主要理由,被告雖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然依比例原則認無羈押必要;另以檢方提出前案紀錄與本案情節不同,難認有反覆實施之虞。
屏檢表示,抗告理由包含高度反覆實施風險。詹姓被告於2024年間甫因酒駕遭判刑確定並執行完畢,且於今年6月25日及7月2日均名列高雄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名單,短時間內多次飲酒駕車,酒駕情節益趨嚴重,本案甚至導致被害人當場身亡。
屏檢表示,本案與前案僅有致死與否不同,難道前案非得撞死人,才能認定有反覆實施之虞?此外,被告所犯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且累犯依法應加重其刑,對照未來重刑審判與鉅額民事求償,僅10萬元交保,完全無法形成心理拘束力,無防逃實效。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說明,2日晚間6時51分許接獲報案,里港鄉三和路段發生自小客車與機車碰撞事故。蔡姓女大生騎機車沿產業道路由東往西行駛,行經路口時,與詹男駕駛沿三和路由南往北行駛的自小客車發生碰撞。蔡女傷重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詹男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
據了解,蔡女平時在高雄就學,其祖父於2日凌晨過世,蔡女返鄉奔喪,卻在當晚外出買晚餐時,遭詹男酒駕撞死,拖行數十公尺。(編輯:張銘坤)1151104